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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时行驶车号牌的通行规定及如何补办机动车登记证书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8-11-22  浏览次数:0
核心提示:  中国高空车租赁网近日获悉:《临时行驶车号牌》区分为区域内、区域外、试车用等等。跨省市行政辖区使用的机动车《临时行驶车号
   中国高空车租赁网近日获悉:《临时行驶车号牌》区分为区域内、区域外、试车用等等。跨省市行政辖区使用的机动车《临时行驶车号牌》:棕黄底纹、黑字黑框线,适用于跨行政区临时移动的机动车,自核发之日起,30天内有效。本市行政辖区内使用的《临时行驶车号牌》:天(酞)蓝底纹、黑字黑框线,适用于行政辖区内临时行驶的机动车,有效期以签注日期为准。一般为五天。《临时行驶车号牌》车辆通行范围,依照《道路交通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和本市相关规定,与同类型机动车通行范围相同。
  
  办理机动车补、换领登记证书手续:一、办事条件:已注册登记的机动车,机动车登记证书灭失、丢失或者损毁的。二、需提供的材料(一)《机动车牌证申请表》,单位车辆被委托人签字,个人车辆车主签字;(二)机动车所有人身份证明原件和复印件;(三)委托代理人办理换领机动车登记证书的,还应提交代理人的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和机动车所有人的书面委托,并在《机动车牌证申请表》上签字,机动车所有人不签字;(四)属于补领机动车登记证书的,还需交验机动车。三、办理程序:(一)机动车所有人或代理人携带所需证明、凭证将车辆开至车辆管理所,在8号楼窗口申请办理。(二)到3号楼交验机动车。(三)到8号楼窗口领取《机动车登记证书》等相关材料。注:补领机动车登记证书不得代理,对机动车所有人因死亡、出境、重病、伤残或者不可抗力等原因不能到场申请补领机动车登记证书的,可以凭公证机关公证过的相关证明和机动车所有人书面委托,委托代理人代理申领。中国高空车租赁网近日获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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