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出行提醒
1、节日驾车出行,切勿超速、超载、疲劳驾驶;转弯坡道不超车,交叉路口不抢行;临水临崖低速慢行靠里走。
2、节日期间车流、人流密集,请驾车出游的朋友安全文明驾驶、规范停车。
3、节日驾车出行,请合理安排好休息时间,保证充足睡眠,尽量不要夜间驾车,切勿疲劳驾驶;夜间驾车时,请正确使用灯光。
4、如遇雨雾天驾车出行,要做到“降速”、“控距”、“亮尾”,即降低车速行驶、保持安全车距、正确使用灯光;大中型客车及货运车辆要确保车后反光标识清晰可见;关注天气预报及公安交管部门发布的安全预警和出行提示,合理安排出行时间和线路。
5、安全带=生命带!交巡警温馨提示:驾车出行,请您和家人系好安全带,欢乐旅途,莫忘安全!
6、车速越快,制动距离越长。当车速达到每小时100公里时,安全制动距离至少需要100米。交巡警温馨提示:高速公路驾驶车辆,请与前车保持100米的安全车距,切莫超速抢行。
7、高速公路发生交通事故或者出现车辆故障,请立即开启危险报警闪光灯(双黄闪),在车后150米以外处放置三角警告标志,迅速将车内人员疏散至路侧安全防护设施以外,打电话报警等待救援,请勿在高速公路上停留。
8、节日期间,亲朋聚会、婚庆典礼等活动较多,在饮酒欢聚的同时,千万谨记:酒后不开车,开车不饮酒!
9、节日期间农村赶集、庙会活动较多,出行人员集中,驾驶面包车请勿超员载客、客货混装;驾驶货车、拖拉机请勿违法在货厢载人;途经村镇、集市时,注意低速通过,礼让行人。
10、乘坐长途客车出行,要到客运站选择正规运营车辆,不要站外上车,坚决抵制超员客车。乘坐客车时要系好安全带,发现客车超员、超速、疲劳驾驶等违法行为可通过电话、短信、微博等途径举报。包车出行,应通过正规客运企业,选择具有营运资质的车辆和驾驶人,按照规定办理手续,不贪图便宜或方便包用违规运营的“黑车”。
为从源头预防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市公安局交巡警总队在全市组织开展“四类重点车辆”(大型公路客车、大型旅游客车、危险货物运输车、重型货车)交通安全隐患排查整治。
据统计,全市有1辆大型公路客运车辆、2辆危险货物运输车、6425辆重型货车应当检验未检验。为督促相关企业以及车辆所有人及时整改,现曝光部分“四类重点车辆”逾期未检验名单。
警方提醒
1、客货运企业、车辆所有人应按时审验车辆,否则不能上路行驶;2、交巡警将加强路面管控,发现此类车辆严格查处,逾期未检查车辆上路行驶的,将被处以记3分、罚款200元的处罚;3、辖区交巡警也将督促企业、车辆所有人按时审验,消除安全隐患。
法律法规
《机动车登记规定》第四十九条 机动车所有人可以在机动车检验有效期满前三个月内向登记地车辆管理所申请检验合格标志。
第五十六条第四项 机动车未按照规定期限进行安全技术检验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警告或者二百元以下罚款。
《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附件4《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记分分值》 上道路行驶的机动车未按规定定期进行安全技术检验的,一次记3分。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
第十六条 机动车应当从注册登记之日起,按照下列期限进行安全技术检验:
(一)营运载客汽车5年以内每年检验1次;超过5年的,每6个月检验1次;
(二)载货汽车和大型、中型非营运载客汽车10年以内每年检验1次;超过10年的,每6个月检验1次;
(三)小型、微型非营运载客汽车6年以内每2年检验1次;超过6年的,每年检验1次;超过15年的,每6个月检验1次;
(四)摩托车4年以内每2年检验1次;超过4年的,每年检验1次;
(五)拖拉机和其他机动车每年检验1次。
营运机动车在规定检验期限内经安全技术检验合格的,不再重复进行安全技术检验。中国高空车租赁网专题报道